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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的通知

2025-05-16 19:06:26青科教发〔2025〕8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技教育协会(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、科技辅导员协会)、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,香港新兴科技教育协会、澳门青少年科普教育协会,各省级青少年科技中心(科技教育工作机构):

为全面落实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(2021-2035年)》《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》部署要求,促进科学影像类科普资源的创作与推广,鼓励青少年以短视频、动画等手段参与科普创作,提升科学与艺术融合能力,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将于2025年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(以下简称“影像节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

承办单位:《中国科技教育》杂志社

支持单位: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上海光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二、活动主题

探求科学世界 感受光影魅力

三、活动内容

围绕活动主题,聚焦科学知识传播,倡导科学方法,展现科学探究成果,鼓励运用当下先进的新技术、新手段进行视频创作,将科学与艺术巧妙融合,以更具创新性和吸引力的方式呈现科学内容。作品类别分为四类:科学探究纪录片、科学微电影、科普动画和科学家主题剧目。

四、参加对象及方式

1.参加对象

在校的大学生(含高职)、高中生(含中职)、初中生和小学生。

2.参加方式

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均可。

五、组织实施

第一阶段:2025年5月19日-23日,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关机构根据《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省级组织机构申报表》(见附件1)要求,提交承办申请,确定本地区影像节承办单位。

第二阶段:2025年6月1日-8月31日,各省级组织机构按照《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实施办法》(见附件2)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活动,通过全国活动官方网站(https://yxj.cacsi.org.cn)完成作品征集、评审和推荐工作,各省原则上推荐不超过40部优秀作品,并通过全国活动组委会指定平台报送参加第三阶段活动。

第三阶段:2025年9-11月,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省级推荐作品进行初评,并开展终评及展示交流活动(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
第四阶段:2025年12月,公示星级作品名单、颁发荣誉证书和开展总结研讨等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1.各省级活动组织单位要严格依照实施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,确保活动过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2.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与宣传推广,支持中小学等基层单位开展兴趣小组、社团活动等形式多样的科学影像创作实践,在活动中弘扬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,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。

3.所有申报作品请作者自行妥善保存制作源文件。如需提交源文件格式,组委会办公室将另行联系上传。

4.组委会将委托专业机构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查重。凡属往届影像节作品或存在重复内容的作品,不得再次申报;一经发现,将取消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参评资格。

5.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、公开展映展示、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,但不作为商业用途,不再另行支付报酬。报名参与本届影像节视为同意授权主办单位上述权益。

七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活动组织联系人:刘  科   电话:010-68516771

技术保障联系人:翟春新   电话:15611334767

附件:1.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省级组织机构申报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2.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实施办法

   3.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的通知.pdf

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

2025年5月16日